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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已注册产品的结构组成中包含主机和附件(耗材),现主机已停产,是否可申请变更注册删除主机,仅保留附件以适配现有主机的配合使用需求
首先需根据《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来判定,删除主机后所保留的附件是否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 如果可以,在保持原有配合使用关系不变的情况下可申请变更注册,从结构组成中删除主机,保留附件。同时需修改产品名称,与附件名称保持一致;修改产品适用范围,明确与原主机型号配合使用。产品技术要求中除附件相关内容外,与主机连用相关的性能指标等内容也需保留。(源于CMDE二部)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中空气过滤器如何评价其防止微生物进入的性能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强制性行业标准GB 8368-2018关于进气器件的要求中指出:“进气器件应有一个空气过滤器,以防止微生物进入它所插入的容器。”但是标准针对该性能指标未提供相应的检验方法,建议在提交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册申请中,参考YY/T 1551系列标准提供符合细菌截留性能和完整性试验的研究资料。(源于CMDE五部)
接触镜是否均需进行褪色试验研究
增强着色类接触镜(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需进行褪色试验;能见性(可操作性)着色类接触镜无需进行褪色试验,包含能见性着色的软性接触镜和为区分左右眼镜片而进行着色的硬性接触镜。审评三部 供稿
一次性使用无菌闭合夹应如何提交设计验证资料
建议结合临床使用中对闭合夹的强度、韧性和夹持稳定性的要求,详述产品的结构设计,包括上下臂的内表面结构、各尺寸参数、连接处结构、锁扣等。请说明结构确定依据及与已上市同类产品的对比情况。审评五部 供稿
若骨科、口腔植入产品的原材料来源于两家供应商,需进行哪些验证
若骨科、口腔植入产品的原材料来源于两家供应商,针对供应商,申请人需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在注册申报资料中,需对产品原材料供应商予以明确,如果同一种原材料有两家原材料供应商,且无法确定两个制造商所用原材料的组分、含量、合成方式相同,提供的资料需包括分别对不同来源原材料制成的产品的性能验证/确认和风险评估(包括生物学评价),以确保两种来源原材料制成的产品性能一致,且均符合安全有效性要求。审评四部 供稿
对于骨植入产品,若产品直接从供应商处采购,申请人仅进行分装、灭菌、包装等步骤,不再进行其他加工,是否可以进行注册申请
对于骨植入产品,申请人直接购买设计定型的成品,不做任何加工,仅进行后续的分装、灭菌和包装的情况,申请人可作为持证人进行注册申请。申请人需将对该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相关质控纳入自身的质量控制范畴内,同时申请人在进行注册申请时需根据现行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提交申报产品的注册申报资料,如性能研究资料、生物学评价资料、产品技术要求、检验报告、临床评价资料等。审评四部 供稿
已上市医疗器械产品通过何种方式更改说明书中禁忌证
对于注册证及其附件载明事项之外的禁忌证等内容发生变化,注册人可通过提交说明书更改告知申请进行更改。审评三部 供稿
超声诊断设备带有远程维护和远程诊断功能(不涉及远程操控),申报注册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远程维护和远程诊断功能都涉及远程通讯。远程维护功能通常仅涉及设备数据的传输,用于设备日常维护和检修;远程诊断功能还涉及患者数据和超声影像的传输,用于远程查看超声影像或实施远程诊断。 针对上述功能,均应提供网络安全相关研究资料,明确详细用途和涉及传输的数据类型。在产品技术要求中需明确相应的功能要求,并提供检验报告。研究资料应提供数据传输稳定性的验证资料,如涉及远程诊断还应提供数据延迟、图像质量可满足临床需求的支持性资料。 需注意,患者信息和影像数据如涉及境外服务器中转,应符合数据出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请人需将数据出境的相关风险、权责以及相关警示信息、合规性充分告知使用机构,并共同承担数据出境相关申报责任审评二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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